【资料图】
为确保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进行,依据《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》《西安市长安区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办法》,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,将下列家庭纳入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初审轮候名单。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三日,自发布之日计起,请广大群众监督。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,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(地址:长安区西长安街145号)反映。
监督电话及时间:029-85293381 8:30-12:00 14:00-18:00
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3月14日
附件:长安区新毕业大学生申请租赁型保障房资格轮候公示名单50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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